在苏州,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场地、社保、税收三重补贴,以下是实操指南:
一、场地补贴
政策内容:
-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每月补贴涨至800元/户,直播基地、共享办公等新业态年补上限2万元。
申请条件:
- 在苏州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创办的经营主体。
- 在苏州租用场地创业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成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外地户籍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外地户籍人员、来苏留学人员(含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创办的经营主体。
- 在苏成功创业(在苏州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外租用场地创业的,提供租房合同、发票等凭据。
申请材料:
- 苏州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 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社保缴费证明。
- 经营场地实景图片。
- 租房合同及租金发票。
- 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 实际经营场所的水、电、宽带缴费凭证。
- 居民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
- 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请人身份提供)。
申请流程:
- 创业者在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期满1年后,可申请上年度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工作站或单位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也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
二、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 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低于该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24个月)。
申请条件:
-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
- 在本市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负责人(以实体登记注册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为准)须在我市办理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3年内(以成立日期为准),且在该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申请材料:
- 苏州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 经营场地实景图片。
- 补贴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材料(如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等)。
申请流程:
- 申请人可以至自办实体注册地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 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按月拨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三、税收补贴
政策内容:
- 税收减免: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条件:
-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 持有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
申请流程:
- 纳税申报时填报《重点群体创业信息表》,并提交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备查。
- 税务部门将根据政策规定进行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