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苏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小规模 / 个体户 / 小微企业适用

作者:本站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6-04 10:31:16 来源:网站系统管理员
苏州市目前执行国家统一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适用对象广泛且无需额外审批,系统会根据您的纳税人身份自动计算减免。
该政策执行期限目前截止至 2027年12月31日。以下是针对不同主体的具体适用规则及办理细节:

1. 适用主体与减免范围

核心资格: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主体之一: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
  2. 小型微利企业(包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微企业)。
  3. 个体工商户(无论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减免税种(6税2费)
  • 6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 2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减免幅度:在现行税率或税额基础上 减半征收(即最高减免50%)。

2. 办理流程(全程网办)

无需专门申请或备案,实行“自行判别、申报即享、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 办理渠道
    •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判断身份并计算减免后的金额。
    • 个人所得税 APP: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
  • 操作指引
    1. 正常进入纳税申报界面。
    2. 在申报表中勾选或填写相关减免税额栏次(系统通常会自动预填)。
    3. 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享受减免。

3. 关键注意事项

  • 叠加享受:该优惠可以与其他现行优惠政策叠加享受。例如,若同时符合“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先享受增值税免税,对应的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随之免除;若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则对应的附加税费可再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半优惠。
  • 一般纳税人的特殊判定
    • 如果您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必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才能享受此优惠。
    • 判定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 时间窗口:一般纳税人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例如,2025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可享受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的减免优惠。
  • 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若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直接申报享受减免。

联系 


公司名称:苏财集团

联  系 人:韩经理

业务资讯:186-2615-6555

投诉建议:0512-65983304


微信扫一扫

图片展示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苏财集团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苏ICP备2022016305号-8